
事業(yè)單位法律知識:故意犯罪形態(tài)考點釋疑
眾所周知,刑法是事業(yè)單位考試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內容,在事業(yè)單位考試中經常會考查。而其中故意犯罪的形態(tài)是很多同學在備考和學習過程當中非常頭疼的一個問題,所以今天政華教育就帶廣大考生一起來看一看,故意犯罪形態(tài)的有關內容。
故意犯罪的形態(tài)在事業(yè)單位的考試當中主要有三種考法。第一,直接考察故意犯罪的形態(tài)有哪些?第二,通過列舉案例的形式,考查判斷犯罪行為人的行為屬于哪一種形態(tài)。第三考查每一種不同的故意犯罪形態(tài)處罰原則分別是什么。
首先,故意犯罪的形態(tài)主要分為兩大方面。第一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態(tài)即既遂狀態(tài),第二指的是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分別是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針對故意犯罪形態(tài)的第一種考法,各位考生在備考當中做簡單記憶即可,比較簡單。相對而言難度較大的是第二種考法,即以案例的形式考查犯罪行為人的行為屬于何種狀態(tài),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礎上靈活解題。
其中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完成形態(tài),是指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已經具備了某一種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最典型的如甲想殺死乙,于是拿著一把菜刀跑到乙家將乙殺死,這就是一個完成形態(tài),即犯罪行為完成,目的達到。而犯罪預備指的是,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在準備階段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達成自己的犯罪目的。如甲想殺死乙,于是拿著菜刀準備去乙家實施殺害行為,但在去乙家的路上,就被聞訊趕來的公安機關抓獲,無法繼續(xù)實施犯罪行為了,此時甲的犯罪形態(tài)就屬于犯罪預備。因為在上述案例中,甲在去乙家的路上屬于準備階段,被公安機關抓獲即屬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符合犯罪預備的構成要件。
犯罪未遂,指的是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但同樣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達成自己的犯罪目的。比如說甲此時已經拿著這把菜刀前往乙家里開始殺乙,但是在殺害乙的過程中,被鄰居發(fā)現(xiàn)并及時制止,沒有將乙殺死。此時甲的行為就屬于犯罪未遂,即已經著手實施了犯罪,但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實現(xiàn)自己的犯罪目的。
最后是第三種未完成形態(tài)即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指的是,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如在上述案例中,犯罪行為人甲在實施殺害的過程中,幡然悔悟,深感殺人是一種犯罪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主動放棄了殺乙的行為,即構成犯罪中止。
故意犯罪的形態(tài)第三種考法即是對每一種不同犯罪形態(tài)的處罰原則,各位考生做一個簡單記憶就可以了。其中對于犯罪預備,我們比較既遂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而對于未遂犯,因為其已經開始著手實施了犯罪,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所以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不能免除處罰了。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也應當減輕處罰,這樣是為了鼓勵犯罪分子盡早的主動停止犯罪,懸崖勒馬,放棄自己的犯罪行為,避免危害結果的發(fā)生。
【例題】(判斷)犯罪中止,沒有造成損害的,可以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可以減輕處罰。
【答案】B。政華解析:犯罪中止,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故本題說法錯誤。
以上就是政華教育給各位考生帶來的關于故意犯罪形態(tài)如何區(qū)分和在考試中如何考查的有關內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有關故意犯罪形態(tài)的知識,可以繼續(xù)關注政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