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人均車輛保有量也在顯著提升,而交通事故也隨之增加。交通事故指的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失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駕駛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那么如果遇到了交通事故,我們又應該如何去處理呢?
第一步,分清是“人損”還是“財損”。如果是“人損”,即有人員受到傷害,則可以按照一般程序,迅速做好安全措施,人員撤離到護欄外,等候交警處理。如果人員傷亡嚴重,應當立即撥打120搶救傷員。如果是“財損”,即人員沒有傷亡的情況下,只是發(fā)生了財產損失,如果“財損”當事人對財產損失無爭議,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解決。
第二步,如果當事人對于“財損”有爭議,但是當事人對于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應到快速撤離,緊接著報警。如果當事人對于“財損”有爭議,而且當事人對于事實及成因也有爭議的,或者車輛根本無法移動的,則應該迅速報警,當事人應該做好安全措施,人員撤離到護欄外,等候交警處理。
交警管理部門接到報警,應當按照如下步驟處理:
1.受理報案
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受案。
2.調查處理
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應當立即派警察趕赴現(xiàn)場,按照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迅速進行處理。如搶救傷員、勘查現(xiàn)場及收集證據工作等。
3.責任事故認定
在勘察現(xiàn)場,進行詢問的過程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定清楚事故緣由,分清具體責任。
4.裁決處罰
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肇事責任人進行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甚至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5.損害賠償調解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九章84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的處理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