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關于憲法常考的主體
憲法,是規(guī)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集中體現(xiàn)各種政治力量對比關系、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根本大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可以說是“法律的法律”。而在國考、省考還有事業(yè)單位等考試中,憲法還是屬于比較基礎、易考查的知識點,所以今天整理了一下關于憲法的幾個常考的、易混淆的主體:制憲主體、制憲機關、修憲主體、釋憲主體以及監(jiān)督憲法實施的主體。
制憲主體,根據(jù)人民主權原則的要求,人民有權制定憲法。這個最早是西耶士在《第三等級是什么》中進行闡述。在實際的題目練習中,很多同學經(jīng)常會把全人大當做制定憲法的主體,需注意區(qū)分。
制憲機關,人民享有制定憲法的權力,但是并不意味著人民直接參與到制定憲法的過程中。憲法的制定主要包括草案的提出,審定和表決修改草案,并最終公布。制憲權,我國到目前為止只實行過一次,就是第一部憲法的制定,它是由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一般題目中考查憲法的制定機關,即第一屆人大第一次會議這個選項。
修憲主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在制定產(chǎn)生之后,隨著社會生活的發(fā)展變化而進行了三次全面修改,五次部分修改。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shù)通過。故全國人大作為最高的權力機關享有修改憲法的重要職權。
釋憲主體,全國人大常委會。之所以不是全人大來進行解釋,第一是因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而憲法的解釋工作是憲法發(fā)展的重要方式,是在憲法實施過程中所必須的,故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這個常設機關解釋更為適宜;第二是人大代表來自各行各業(yè),并不是所有代表都研習法律。所以可以概括為沒時間、沒專業(yè),以幫助大家區(qū)分修憲主體和釋憲主體。
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的主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規(guī)范性文件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具體表現(xiàn)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它的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不適當?shù)姆桑珖嗣翊泶髸瘴瘑T會有權撤銷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guī),有權撤銷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guī)。故維護憲法權威,進行憲法監(jiān)督實施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這五個與憲法相關的主體是重要考點,雖然并沒有很難,但是在實際的做題練習中,同學們經(jīng)常會填錯。因此我們在做題中要掌握技巧并與知識相結合。
做此類題目,第一要認真閱讀題干,必要時用筆勾勒出重點,清楚這道題要考察的知識點。第二,在熟記知識點的情況下正確區(qū)分各個主體。第三,還可以通過選項進行排除,做單選題時一致的選項可以優(yōu)先排除。
【例題】(單選)制憲權屬于誰?( )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B.全國人大常委會
C.第一屆全人大第一次會議
D.人民
【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制憲權主體。制憲權即制定憲法的權力,是一種創(chuàng)設元規(guī)則的根源性權力,根據(jù)人民主權原則的要求,人民有權制定憲法。所以正確答案選擇D選項。A選項是修憲主體,B選項是釋憲主體,C選項是制憲機關。